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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03-2010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文件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小瞪时间:2022-08-18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文件



发布时间:201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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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总则

1.2 应用

参考文件

3 定义

3.1  测量管理体系

3.2  测量过程

3.3  测量设备

3.4  计量特性

3.5  计量确认

3.6  计量职能

认证原则

4.1  总则

4.2  审核员应遵循的原则

4.3  审核过程应遵循的原则

5  审核管理

5.1  总则

5.2  管理职责

5.3  管理程序

5.4  管理记录

5.5  管理的监视和评审

6  审核活动

6.1  总则

6.2  审核的启动

6.3  文件评审

6.4  现场审核前准备

6.5  实施现场审核

6.6  审核报告的编制、批准和分发

审核员资格

7.1  总则

7.2  个人素质

7.3  知识和技能

7.4  教育、经验、培训和确认经历

7.5  能力的保持和提高

7.6  审核员评价

 

1          范围

1.1 总则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测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审核方法。

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对测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时,应遵循本文件规定的审核原则、程序和方法。组织将测量管理体系作为整个管理体系一部分并需要证实其具有能力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的计量要求时,可应用本文件。

1.2应用

    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提供不同产品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并满足组织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各项活动对计量的要求。组织可以根据其产品和管理的特点,选择测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管理程度。

本文件规定的审核方法主要适用于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对测量管理体系实施审核,组织对测量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核时,可参考本文件的内容。

2          参考文件

在制订本文件时,参考了下列标准或规范的条文内容。在公布时,还指出了这些文件的有效版本。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尽可能采用这些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19022-2003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定义

本标准应用GB/T 19000-2000VIM1993中给出的以及下述的术语和定义。

3.1 测量管理体系meas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为完成计量确认并持续控制测量过程所必需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3.2 测量过程measurement process

    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

3.3 测量设备measuring equipment

    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3.4 计量特性metrological characteristic

    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可区分的特性。

    1. 测量设备通常有若干个计量特性。

    2. 计量特性可作为校准的对象。

3.5 计量确认metrological confirmation

    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

    1. 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2. 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3. 预期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4. 计量要求通常与产品要求不同,并不在产品要求中规定。

    5. 2给出了计量确认过程框图。

3.6 计量职能 metrological function

    组织中负责确定并实施测量管理体系的行政和技术职能。

4  认证原则

4.1  总则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应遵循下列原则,遵守这些原则是提出相关的和充分的审核结论的前提,也是评审员独立于他人工作时,在相似的条件下得出相似结论的前提。

4.2  审核员应遵循的原则

4.2.1 审核员应具有诚实、正直、谨慎和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4.2.2 审核员应承担公正、真实、准确地报告确认活动和确认结果的义务。

4.2.3 审核员应理解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具有必要的能力和判断力,履行相应的责任。

4.3  审核过程应遵循的原则

4.3.1  独立性原则是审核的公正性和确认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应独立地进行审核活动,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并且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意见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

4.3.2  基于证据的方法是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在审核过程中得到的证据必须是经验证的。由于审核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并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它是建立在可得到的样本信息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审核管理

5.1  总则

为确保体系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对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制定和实施审核方案和计划,并对审核管理进行监视和评审

5.2 管理职责

认证中心总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在认证中心总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内测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工作。具体职责按照章程和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5.3 管理程序

5.3.1  申请认证

组织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的要求,或者根据组织自身的需要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并向认证中心分支机构或总部提出体系审核的申请(申请书及文件比照表格式可下载)。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3.2 审核方案

认证中心分支机构或总部根据申请情况,与受认证方研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方案的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  审核的范围、目的和期限;

b)  受审核活动的重要性、复杂性、相似性和位置;

c)  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审核准则;

d)  审核的要求。

5.3.3  制定审核计划

认证中心分支机构或总部,与受认证方研究制定审核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审核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及其时间:

a) 指定审核组长;

b) 选择审核员,并由审核组长分配其任务和职责;

c) 策划和安排审核日程;

d) 实施审核;

e) 实施审核的后续活动;

f) 保持审核的记录;

g) 向认证中心总部递交审核报告。

5.3.4 管理记录

应保持记录以证实审核管理的实施,记录应包括:

a)       与每次审核有关的记录,如:

――审核实施计划;

――审核报告;

――不符合项报告;

――审核的后续活动的记录。

b)       审核人员的记录,如:

――审核员能力和业绩的评价等。

记录应当以适宜的方式予以保存。

5.3.5  审核报告的审定

认证中心总部成立审定委员会对审核报告进行审定,以评定其是否已满足目标,并识别改进的机会。

审定委员会可利用业绩指标审定以下特性:

――审核组实施审核的能力;

――从受认证方和审核员获得的反馈信息。

审核管理的审定应考虑以下内容:

a)  与规范的符合性;

b)  相关方进一步的需求和期望;

c)  审核管理的记录;

d)     在相似条件下,审核组之间表现的一致性。

审核管理审定的结果可以导致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改进审核管理工作。

审核活动

6.1  总则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是一项系统的活动,通常包括审核的启动、文件评审、现场审核准备、实施现场审核、编制审核报告以及必要的后续活动等过程。图1提供了审核活动的流程。

6.2  审核的启动

6.2.1  指定审核组长

    审核实施组织应当指定审核组组长。

6.2.2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

应根据审核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

审核目的应当规定审核应完成的任务。审核目的可包括:

a)  评价受审核方测量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程度;

b)  评价测量管理体系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以确保与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一致性;

c)  评价测量管理体系实现特定目的的有效性;

e)     识别测量管理体系潜在的改进方面。

审核范围描述审核的内容和界限,例如:实际位置、组织单元、受审核的活动和过程以及审核所覆盖的时间段。

审核准则用作确定符合性的依据,包括所适用的审核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组织的方针、目标、程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顾客要求或行业管理的规定。

审核的目的应当由审核实施组织确定,审核的范围和准则应当由审核实施组织、受审核方和审核组组长共同确定。目的、范围和准则的任何变化应经原各方同意。

6.2.3  确定审核的可行性

在确定审核的可行性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策划审核所需要的充分和适当的信息;

――受审核方的充分合作;

――充分的时间和资源。

当审核不可行时,应当在与受审核方协商后向审核实施组织提出替代方案的建议。


 

1:审核活动流程图

 

6.2.4  组织审核组

当确定审核可行时,审核员的选择应当考虑实现审核目的所需要的能力。

当决定审核组的规模和组成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  审核目的、范围、准则以及预计的审核时间;

b)  为达到审核目的,考评组需要的整体能力;

c)  适用时,法律法规、合同和审核的要求;

d)  确保审核组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避免利益上的冲突;

e)  审核组成员与受审核方的有效合作以及审核组成员之间共同工作的能力。

确保审核组整体能力的过程应当包括下列步骤:

――识别为达到审核目的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选择审核员以确保审核组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若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没有完全具备审核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可通过技术专家提供,但技术专家应在审核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均可根据合理的理由申请更换审核员。合理的理由包括相关利益的冲突和以前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等。这些理由应当由审核组组长和审核实施组织沟通,并由他们在决定更换审核员之前通过与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之间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6.2.5  与受审核方的初步接触

与受审核方的初步接触应当由审核实施组织的人员或审核组组长进行,初始接触的目的是:

a)  与受审核方的代表建立沟通的渠道;

b)  对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审核组的组成提供信息;

c)  获得相关文件(包括记录)的途径;

d)  确定适用的现场安全规则;

 e)  双方应就审核组的观察员或向导的需求达成一致意见。

6.3  文件评审

在进行现场审核前应当评审受审核方的文件,以确定文件所描述的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性。文件可包括测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等)和记录。评审应当考虑组织的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确认的目的和范围。在有些情况下,为了对总体情况有适当了解,可以进行现场初访。

如果发现文件是不充分的,审核组组长应当通知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决定审核是否继续进行或暂停直至有关文件的问题得到解决。

6.4  现场审核前准备

6.4.1  编制现场审核计划

审核组组长应当编制现场审核计划,就现场审核的实施为审核组、受审核方和审核实施组织之间达成一致提供依据,计划应当便于审核活动的日程安排和协调。

现场审核计划中提供的详细内容应反映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现场审核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审核目的;

b)  审核准则和任何引用的文件;

c)  审核范围,包括识别组织和职能单元以及受审核的过程;

d)  进行现场审核活动的日期和地点;

e) 现场审核活动所需要的时间和期限,包括与受审核方管理者的会议以及审核组会议;

f)     向审核的关键区域配置适当的资源;

g)     保密事宜;

h)     审核的后续活动。

现场审核计划应当经审核实施组织同意,并在现场审核活动开始前提交给受审核方。

受审核方的意见应当通过审核组组长、受审核方和审核实施组织之间协商予以解决。任何经过修改的现场审核计划应当征得各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4.2  分配审核任务

审核组组长应与审核员协商,将受审核的特定过程、职能、场所或活动的职责分配给审核员。分配任务时应当考虑对审核员的独立性和能力的要求、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的不同作用和职责。为确保实现审核的目的,可随着现场审核的进展更改所分配的任务。

6.4.3  准备工作文件

审核组成员应当评审与其分配的审核任务相关的信息,并准备必要的工作文件,用于现场审核过程的记录和参考,这些文件可以包括:

―― 检查表和现场审核抽样计划;

―― 记录信息的表格(例如:支持性证据、现场试验记录、审核发现和会议的记录);

―― 现场试验的技术方案。

检查表和有关表格的使用不应限制审核活动的内容,审核活动的内容可随着现场审核中收集信息的结果而发生变化。

工作文件包括经使用而形成的结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到审核结束。第6.6条描述了审核完成后文件的保存要求。任何时候,审核组成员应当妥善保管涉及保密或知识产权信息的工作文件。

6.4.4  准备检查标准

审核组应当分析认证范围内的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并准备必要的计量标准器具或核查标准,用于检查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些计量标准或核查标准可以包括:

――受审核方开展的检定、校准项目的计量标准器具;

――受审核方开展的测量过程控制的核查标准。

对受审核方进行现场抽样试验的项目由审核实施组织与受审核方共同商量确定。

6.5  实施现场审核

6.5.1  举行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应当由审核组长主持,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受审核方管理层、职能层以及过程负责人。首次会议的目的是:

a)  确定现场审核计划;

b)  简要介绍现场审核活动实施过程;

c)  确认沟通渠道;向受审核方提供询问的机会。

6.5.2  现场审核中的沟通

根据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对审核组内部以及审核组与受审核方之间的沟通作出正式安排是必要的。

审核组内部应当定期交换信息,评定审核进展情况,需要时,重新分配审核员的工作。

在审核中,适当时,审核组组长应向受审核方和审核实施组织通报现场审核进展及相关情况,在审核中收集的证据显示有随时发生重大危险情况(如安全、环境、质量方面)的可能时,应当及时报告受审核方,必要时向审核实施组织报告。对于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引起关注的问题,审核员应当向审核组组长报告,可能时,向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通报。

当获得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组长应当向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报告理由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这样的措施可以包括重新确定或修订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目的、审核范围或终止审核。

在现场审核中,若出现任何明显需要改变审核范围的情况,应当经审核实施组织批准。

6.5.3向导和观察员的作用和职责

由审核实施组织指派的观察员可以与审核组随行,但不应当影响或干涉审核的实施。

由受审核方指派的向导应当协助审核组并且根据审核组组长的要求行动。他们的职责包括:

a)  建立联系并安排面谈时间;

b)  安排对场所或组织的特定部门的访问;

c)  确保审核组成员了解和遵守有关场所的安全规则和安全程序;

d)  代表受审核方对审核进行见证;

e)  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做出说明或提供帮助。

6.5.4信息的收集和验证

与审核的目的、范围和准则有关的信息,包括职能、活动和过程间相关的信息,应当通过适当的抽样和现场试验予以收集并验证。只有可验证的信息可以作为审核证据,审核证据应当予以记录。

审核证据是基于可获得的抽样信息和现场试验的结果。因此,在审核中存在不确定因素,依据审核结论采取的措施的人员应意识到这种不确定性。

2提供了从收集信息到得出审核结论的过程的示意。

 2:从收集信息到得出审核结论的过程示意图

 

收集信息的方法包括:

a)  面谈;

b)  对活动的观察;

c)       文件评审;

d)       现场试验。

文件评审按《审核规范要求与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的要求进行。

现场试验按《检定、校准项目检查表》和《测量过程控制项目检查表》的要求进行。

6.5.5 形成审核发现

应对照审核准则评价审核证据以形成审核发现。审核发现能表明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或不符合。当审核目的有规定时,审核发现能够识别改进的机会。

审核组应当在审核的适当阶段共同评审审核发现。

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情况应当予以归纳,以表明对场所、能力和过程进行了审核,如果包括在现场审核计划中,应记录每个符合的审核发现及其支持证据。

应记录不符合以及支持的审核证据(格式见《不符合项报告》)。应划分不符合类型和不符合程度。按不符合类型分为:文件不符合、实施不符合和效果不符合三种。按不符合程度分为:主要不符合和次要不符合两种情况。主要不符合是指受审核方测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本规范的要求不符合,或造成系统性、区域性严重失效的不符合,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符合。次要不符合是指孤立的人为错误,体系文件偶尔未被遵守,造成的后果不严重,以及对系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的不符合。应当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不符合,以承认审核证据的准确性,并使受审核方理解。应当努力解决对审核证据和(或)审核发现有分歧的问题,并记录没有解决的问题。

6.5.6 准备审核结论

末次会议以前,审核组应当讨论以下内容,以便:

a)  评审审核发现及在审核过程中针对审核目的所收集的其他适当信息;

b)  考虑审核过程中固有的不确定因素,对审核结论达成一致;

c)  准备建议意见;

e)       讨论审核的后续活动。

做出审核结论的基本原则是:审核中如果发现一项主要不符合项,则不能通过审核;如在同一项要求上发现三个或三个以上次要不符合项则构成一个主要不符合项,不能通过审核;此外,对在不同要求上发现次要不符合项十五个或超过十五个,则也不能通过审核。不能通过审核的,需要整改后再次审核,整改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做出审核结论后,审核组长应与受审核方管理层沟通情况,争取对审核结论达成共识,以保证末次会议的顺利进行。

6.5.7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应由审核组组长主持,并以受审核方能够理解和承认的方式提出审核发现和结论,适当时,双方就受审核方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的时间表达成共识。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应当包括受审核方,也包括审核实施组织和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必要时,审核组应当告知受审核方在确认过程中遇到的可能导致降低审核结论可信性的情况。

会议应当是正式的并保持记录,包括出席人员的记录。

审核组和受审核方应就有关审核发现和结论的不同意见进行讨论,并尽可能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未能解决,应当记录所有的意见。

应当提出改进的建议,并强调建议没有约束性。

6.6  审核报告的编制、批准和分发

6.6.1 审核报告的编制

审核组组长应当对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负责。

审核报告应当提供完整、准确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并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a) 审核范围,特别是受审核方的组织、职能单元、过程以及审核所覆盖的时间段;

b) 审核实施组织;

c) 审核组组长和成员;

d)     现场审核活动实施日期和地点;

e)     审核准则;

f)     审核发现;

g)     审核的结论;

适当时,审核报告可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h)     现场审核计划;

i)     受审核方人员名单;

j) 现场审核过程综述,包括所遇到的降低审核结论可靠性的不确定因素和(或)障碍;

k) 确定在审核范围内,根据现场审核计划达到的目的;

l) 尽管在审核范围内,但是没有覆盖的区域;

m) 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n) 改进的建议;

o)商定的审核后续活动计划;

p)        关于保密的陈述;

q)        审核报告的分发清单。

6.6.2 审核报告的批准和分发

审核报告应在商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应当向审核实施组织报告延误的理由,并就新的完成日期达成一致。

审核报告经审核组审批后报认证中心总部批准。

经批准的审核报告发给受审核方。

审核组成员和所有报告接受者应当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5.7  实施审核后续活动

审核结论可以指出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需要。此类措施通常由受审核方确定并在商定的时间内实施。受审核方应当将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告知审核实施组织。

应当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证。此验证过程是后续活动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由审核组成员进行审核的后续活动。审核后续活动可能通过使用审核组成员的特长带来增值。应注意保持后续审核活动的独立性。

6.8 审核后的监督

通过测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组织由认证中心总部颁发测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在证书有效期内,由认证中心总部负责安排年度的监督检查。年度的监督检查以与审核类似的方式简化进行。在有效期内的监督检查应覆盖审核规范的全部要素和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全部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受审核方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组织,撤销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审核员资格

7.1  总则

    审核过程中建立的信心和可靠性依赖于进行审核的审核员的能力。审核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第7.2条所述的个人素质;

    --具有第7.3条所述的实施审核所必需的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这是通过第7.4条中描述的教育、工作经验、审核员培训和审核经历获得的。

    3描述了能力的概念。

审核员通过不断地专业学习和参加审核来发展、保持和提高其能力(见7.5)。

 

7.2  个人素质

    审核员应具备个人素质,使其能够按照第4章所描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审核。

    审核员应具备:

a)     有道德――公正、可靠、诚实和谨慎;

b)     思想开朗――愿意考虑不同意见和观点;

c)     善于交往――能成熟地与人交往;

d)     善于观察――能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e)     感知力――能理解和适应环境;

f)     适应能力――能适应不同的情况;

g)     韧性――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

h)     明断――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得出结论;

i)     自立――在同其他人共同工作时能独立实施行动和发挥作用。

7.3  知识和技能

7.3.1 有关审核的知识和技能

7.3.1.1审核员应具有下列审核的知识和技能:

    ) 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供审核员选择和使用以适应不同类型的组织的审核并保证审核的一致性和系统性。

审核员应能:

    --运用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

    --有效地策划和组织工作;

    --按审核时间表进行审核;

    --将重点放在重要问题上;

    --通过有效地面谈、倾听、观察和评审文件、记录和数据来收集信息;

    --理解审核中运用抽样技术的适当性和得出的结论;

    --验证收集信息的准确性;

    --确定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支持审核发现和结论;

    --评价影响审核发现和结论可靠性的因素;

    --使用工作文件记录审核活动;

    --准备审核报告;

    --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通过个人的语言技巧进行有效地交流。

    ) 管理体系和参考文件:使审核员能够理解审核范围并运用审核准则。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包括:

    --不同组织的管理体系的运用;

    --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规范、适用的程序或其他用作审核准则的管理系统文件;

    --参考文件的不同及优先性;

    --对文件、数据和记录的管理、授权、发放、控制的信息系统和技术。

    )组织状况:使审核员能理解组织的运作内容,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包括:

    --组织规模、结构、职能和关系;

    --总体运行过程和相关术语;

    --受审核方的文化和习惯。

    )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使审核员理解受审核方的这些条件。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包括: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和协议;

    --国际公约和惯例;

    --与组织有关的其他要求。

7.3.1.2 审核组组长的知识和技能:

    审核组组长应具有领导审核所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审核组有效地和高效地进行审核;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有:

    --在审核中对审核进行策划并有效利用资源;

    --代表审核组与审核实施组织和受审核方进行沟通;

    --组织和管理审核组成员;

    --领导审核组得出审核结论;

    --预防和解决冲突;

    --准备和完成审核报告。

7.3.2  计量测试的知识和技能

    审核员应具有下列计量测试的知识和技能:

    )有关计量的知识和技能

    --计量术语;

――通用测量原理及其运用;

--测量不确定度理论及其运用;

--测量过程控制方法及其运用。

    )有关质量的知识

--质量术语;

--质量管理原则及其运用。

    )有关产品(包括服务)和经营管理的知识

--过程、产品(包括服务)的要求;

--经营管理、能源管理等的要求;

--特定行业的过程和规定。                    

7.4  教育、经验、培训和确认经历

7.4.1 审核员

审核员应:

    )具有完成第7.3条所规定的教育知识和技能;

    )具有第7.3.3款所描述的技术、管理和专业方面的工作经历;

    ) 审核员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包括第7.3.1款和第7.3.3款所描述的知识和技能;

) 审核活动所需要的审核经历在第6章中描述。审核的全部经历包括完整的审核过程。审核经历应该在审核组组长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7.4.2  审核组长

    在承担领导审核组责任之前,审核员应获得作为审核组长的确认经历以补充第7.3.1.2款所描述的知识和技能。这种经历在能胜任审核组长的另一名审核员的监督和指导下获得。

7.5  能力的保持和提高

7.5.1 持续的专业发展

    审核员应保持持续的专业发展。持续的专业发展应考虑个人和组织需要、审核实践、规范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7.5.2 审核能力的保持

    审核员应通过不断地参加测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来保持和证明其审核能力。

7.6 审核员评价

7.6.1 总则

应实施和记录对审核员的评价,以提供客观、一致、公正和可靠的结果。

对审核员的评价有以下三个阶段:

--对审核员申请人进行初始评价;

--作为第6.2.4款中描述的审核组选择过程的一部分,对审核员的评价;

--对审核员能力的持续评价,以识别保持和提高知识技能的需要。

7.6.2款描述的过程步骤可用于每个评价阶段。

7.6.2  评价过程

评价过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

步骤1:识别个人素质和知识技能以满足确认的需要;

步骤2:设立评价准则;

步骤3: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步骤4:实施评价。